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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(1/2)

眼见穆檀痕和小金背影消失不见,男子忽地扬了扬眉,星目微眯。这是他第二次遇到穆檀痕了。第一次遇见是在武海市的红绿灯人行道前。这位身穿浅蓝色休闲服的男子不是普通人,正是来应尚广场附近别墅小住的温氏年青掌舵人温朗英。应尚就是草坪广场地称名。

温朗英为节省时间,平时大都住在公司大楼附近的公寓。到周末或节假日,没有应酬,一般回温家主宅陪陪老人,很少住到这边别墅。应尚广场周边居住环境不错,别墅是温朗英一时兴起购置。这样随意购置的房产有很多,全国各地都有。

周五下午,温朗英应市政府邀请,来应尚附近参加一项咨询会议。会议结束,温朗英懒得塞车两个小时去江东区主宅,当夜住在了别墅。应尚开车到温家主宅等于横穿尚海城。

温朗英休息得早,第二天醒得也早。早晨醒来面临一柱擎天的尴尬,没床伴舒释这晨勃是经常光顾。温朗英对床伴要求苛刻,不肯将就,只能爬起冲凉澡解决这个生理问题。

冲完澡,见窗外景色怡人,让人有外出走走的*。温朗英没晨练习惯,他只在健身器上锻炼身体,锻炼时间随意,有空就进行。主要居所和办公室都配有健身器材,一周锻炼四至五次。别墅这边不常住,只有钟点工定时来此地打理卫生,没配备健身器材。

尚海秋天景色很美,温朗英沿着林荫小道走到草坪处,一眼就注意到了在双杠上翻飞的穆檀痕,也一眼就想起自己曾在武海红绿灯人行道前见过。

在武海隔着车窗玻璃,只看了个整体印象,当时温朗英主要欣赏穆檀痕修长的身材,在人群中清寂无声的气质。如今近距离观察,年轻人皮肤白皙有光泽,身材比例极佳,运动时动作协调优美,实在是理想情人人选。越看越满意,温朗英的目光炙热如火。

穆檀痕比普通人敏感,按理,对温朗英如此毫不掩饰的目光应该有所察觉。只是草坪处盯着穆檀痕的视线不止一两道。个个都毫不保留。

外貌和气质并佳的年轻美男不多,两只贵宾犬的女主人,附近晨练的两位少妇,像盯小鲜肉一样盯着穆檀痕。有这几道视线掩护,温朗英那一道就不显特别,穆檀痕顾着运动,没去在意。

穆檀痕以为盯着他的都是女人,对此,不觉得有侵略性。动物世界里,雄性受雌性亲睐说明雄性强壮。穆檀痕特想强健,摆脱亚健康状态。

温朗英正欣赏美色欣赏得有滋有味,看到穆檀痕召唤回金毛犬准备离开,急忙上前搭讪。

温朗英本以为上前搭话,多多少少可以套取到对方一些信息。凭着这少许信息,温朗英自信能查出穆檀痕祖宗十八代资料。根据资料,对证下饵,不着痕迹地接触,投其所好,不愁此美不落入自己手掌心。

带着信心上前套近乎,不想才说两三句话,就被穆檀痕冷淡拒绝。老实说,温朗英第一时间反应是恼羞带怒。

‘喀嚓!’

身后传来让温朗英神经敏感的声音,猛地回头,两只贵宾犬女主人神色微慌,手中正对着他的手机移了个方向,假模假样拍摄喷泉。

就在刚才,妙龄女孩借口对金毛犬感兴趣,对着穆檀痕偷拍不已,发现又出现一俊秀男性后,故伎重施了。

“你好!今天天气很不错。”温朗英前一刻还冷眉冷眼,转眼变换脸色。将双手插在裤兜,冲着妙龄女郎微微一笑,一副洒脱潇洒绅士派头。

“你好!”妙龄女郎脸一红,在温朗英深深注视下拘束起来。

眼前男子便是刻意和善,身上还是散发出一股气势,那是骨子里存在的高人一等气势,妙龄女郎在这种气势下竟自觉渺小。

“你也喜欢金毛犬?我看你一直对着那只金毛犬拍摄。”温朗英很随意地提起话题。

“嗯,是的,我也喜欢金毛犬。”妙龄女郎心跳剧烈,变成了复读机。她是喜欢狗,但刚才,明显是对金毛犬狗主更有兴趣。

“可以让我看看你拍摄的照片吗?”

说出的话看似征询,眼中散发的却是不容拒绝。

“好,好!当然可以。”妙龄女郎顺从地将自己手机奉送到陌生男人手上。

“谢谢!”

温朗英露齿一笑,妙龄女郎晕了一下,更是神智迷糊。

接过手机,温朗英在手机上捣鼓了一会,将手机还给妙龄女郎,彬彬有礼道别:“美女,很高兴认识你!再见!”

“再见!”女郎双颊绯红,直到温朗英走远,才懊恼地挥了下手,怎么就没想到跟这位英俊男士要个联系方式呢?

哎,曾有两位佳品出现在我面前,我却没有好好珍惜!

妙龄女郎手按着胸口喃喃自语懊恼,到这时,被温朗英电得乱跳的心还未恢复正常。

两只贵宾狗跑了过来,对着主人狂吠,不满主人的冷淡。妙龄女郎恢复正常,咯咯一笑:“乖宝贝们,别吵,咱们以后有美男图过瘾啦。”

翻开手机准备细细品味偷拍到的俊美,女郎笑容忽地凝固在脸上,两秒后,草坪上传来一声气急败坏的尖叫。女郎偷拍到的美男照片都被温朗英删得光光,仅留下几张金毛犬教训自己爱犬的照片。

女郎尖叫时,温朗英一边走一边低头翻自己的手机,妙龄女郎被删掉的相片都转发到了这里。温朗英手速很快,要了女郎手机翻看的同时边看边转发,转发完毕又删除照片消除痕迹。

回到别墅,躺在沙发上欣赏转发过来的相片,温朗英对其中两张照片百看不厌。

一张是穆檀痕搂着金毛犬低头微笑的照片,一张是穆檀痕发觉妙龄女郎偷拍抬头的霎间。前张照片上的人眉目如青山墨画,后张照片上的人犹如发现危情而警惕的花豹。实在太让人喜爱。

“小莫,给我找个人。”温朗英给自己首席秘书发去指令。

“找谁?”手机那头的莫秘书睡意朦胧,这时才七点多,正是上班族周末睡懒觉的好日子。可怜莫秘书的懒觉注定要泡汤。

“二十岁左右,大概住应尚广场附近,养一条很聪明的金毛犬,会出来晨练。”温朗英报出自己对穆檀痕的猜测。“等等我给你发张照片过去,我要他的详细资料,尽快!”

温朗英在武海市看到穆檀痕为孤身一人,而在应尚广场,穆檀痕是带着一只狗出来,身上的运动装一看就是特意出来晨练。一般而言,只有固定长期居住的地方才会养狗,才会到广场锻炼。小住不会养狗,出差住宾馆不会带晨练的运动装。据此推断,温朗英认定穆檀痕就住在应尚广场附近,在武海市出没应该是出差访友。

莫秘书看收到老板发来的照片看了也是眼睛一亮,谢天谢地,总算有被老板看上眼的,有了人选,他以后不用像老鸨一样再到处搜寻选秀了。此时的莫秘书还不知自己已被老板凭空猜测指错了调查方向。

穆檀痕带着小金一路小跑到拐弯处,感觉不到背后紧迫盯人的视线才停下脚步。

“汪汪,主人,这里好可怕,刚才那两个男女眼睛冒金光,看起来很馋,想吃主人!”小金伸着舌头跟主人报告自己的发现。

穆檀痕脸一黑:“小金,人不会吃人,他们不是要吃我。”

“哦!不是想吃吗?”小金歪歪狗头,矫正说法:“不是吃那是想上主人,跟小黑上那些母狗一样。”

“胡说,人跟狗能一样吗?”

“怎么不一样?小黑的狗眼看到母狗就跟他们一个样子耶,是不是啊,主人?”

金毛犬摇着尾巴坚持,明明一样的嘛,为什么主人感觉不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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